项目概况
宁河区(老城区)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深基坑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居2号楼3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2025-CZFW-006
项目名称:宁河区(老城区)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深基坑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最高限价:96.0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是
|
120 |
96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对宁河区(老城区)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深基坑监测,东扬雨水泵站、西扬雨水泵站施工范围内的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支护桩顶水平位移、竖向位移;支护桩深层水平位移;支撑轴力;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监测;周边地表竖向位移、裂缝;地下水位观测;钢结构构件焊缝状态巡视监测;堤顶路路基沉降等监测工作,并编制监测方案,监测完成后出具监测总结报告,根据相关部门或产权单位需要提供相应报告等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7)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三年 及以上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5年02月24日10点00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11日到
2025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居2号楼3门
************银行账号,并 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宁河区(老城
************银行账号:
************78;(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信息:供应商名称、开票信息、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以邮件形
******(邮件主题为:宁河区(老城区)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深基坑监测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购买采购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居2号楼3门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居2号楼3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务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
联系方式:
******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居2号楼3门
联系方式:022-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磊
电 话:022-
******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