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92-JSJT-G2025-0009
二、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2025年度环境监测项目(新材料科技园以南沿江片区)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监测中心 | ************7G | 中和路98号 | 92.87(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南京江北新区2025年度环境监测项目(新材料科技园以南沿江片区) 服务范围:按照市局及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新材料科技园以南沿江片区监督监测及 VOCs组分站质控等监测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重点企业废水监测、重点企业废气监测、重点企业无组织废气监测、重点企业废气排口(自动监控)比对监测、重点企业废水排口(自动监控)比对监测、 重点企业厂界噪声监测、重点企业VOCs组分站质控检查 服务要求:1、服务过程中需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检查及各项管理要求,手工监测及企业VOCs组分站质控检查工作满足相应标准和规范要求。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填报数据。3、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手工监测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VOCs组分站质控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满足行业标准、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东寅、方东、王少军、李志亮、于兴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标准,折扣率为22%,由中标人支付。金额:人民币6092.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中标结果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有效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江北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9号
联系人:张有瑜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
联系人:张红梅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梅
电话:02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