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110kV汉人甲乙线、嘉观临线迁改部分(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 04日至 2025年06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510425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110kV汉人甲乙线、嘉观临线迁改部分(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
项目概况
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110kV汉人甲乙线、嘉观临线迁改部分〔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二期)〕(项目代码:2401-440111-04-01-526514)拟建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总占地面积约38186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177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35009平方米),总投资4543.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①拆除汉人甲乙#9~#15、#22~#23四回路铁塔共9基,拆除#6~#24段导地线及其金具串,拆除线路长3.9千米;②新建四回路铁塔8基,新建F1~F6、F7~F8段三回架空线路长分别约1.82千米、0.12千米;③更换#6~F1、F6~#17、#20~F7、F8~#24导地线共2.1千米。
环评机构
******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泥浆废水。加强施工废水排放管理,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围挡措施,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喷淋,不得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二)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通过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装载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场地扬尘。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要求。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围蔽,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四)严格执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要求,项目建筑垃圾及时运送至指定受纳场所处置,运载车辆密闭。(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严格控制开挖施工范围、妥善处置土石方、尽量缩短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小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占地须及时平整土地,恢复原状。(六)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要求。(七)项目运营期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处理。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2、3、4类标准。(八)后续国家或地方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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