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根据天心区******集团的宣传、策划、内容生产及宣传推广优势,站在省、市、区委重点工作层面和要求,在专题报道、深度报道和原创内容服务方面为天心发展助力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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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采购单位要求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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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
1、深度内容服务
聚焦天心区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民生实事、******大学生创新创业等领域的深度报道。全年推荐湖南日报头版头条1条、要闻版头条5条、市州头条6条。其他符合要求的选题积极策划推介上稿。
2、专版合作
在省市重要会议节点、天心区重大新闻发布节点等,在湖南日报上推出2个整版的专版。具体发布时间由******宣传部确定。
3、阁下天心系列原创内容服务
以“人心悦处是天心”地域文化IP为主题,为《阁下天心》提供原创内容服务。
①“悦动天心·南城澎湃”:围绕天心区南部融城片区的规划、建设、功能、影响、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等内容,进行深度解剖式报道,每期推出海报+图文的形式,全面展示南部融城片区的澎湃发展动能。每篇2000字左右。
②“悦业天心”:以视频形式,推出探访青年创业者系列视频,讲述大学生创业者在天心这片热土的收获和故事。共推出10期,视频为主,每期2分钟以内。
4、“湘伴”公众号刊发
天心区委要求,提供 1 次观察性内容服务:由区委(采购人)提出主题,成交供应商负责该次内容采写编辑与平台刊发推广,保障传播效果。
5、人员要求
合作期间,成交供应商长沙分社需派出一位副社长为主,一位记者为辅的联系区县采编团队,及时参与天心区的重点策划、动态报道、深度观察,全面总结经验、挖掘亮点,提升天心区的区域城市美誉度。
6、合作共创优上发力
成交供应商应做到:①向省、市新闻奖发力;②将天心区好的经验做法推荐到内参,争取全年有1条;③借助湖南日报国际传播中心的资源,积极推介天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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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止。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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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
序号 | 合作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发布平台 | 备注 |
1 | 深度内容服务 | 全年推荐支持湖南日报头版头条1条;要闻版头条5条;市州头条6条。其他符合要求的选题积极推介上稿。 | 湖南日报、新湖南 | 上稿内容需结合天心区重点工作和亮点,提前沟通选题,确保内容贴合需求,上稿后及时反馈结果。 |
2 | 湖南日报专版 | ******宣传部制定的选题执行,2个整版。 | 湖南日报、新湖南、华声在线 | 要求整版报道按指定选题推进,内容兼顾深度与可读性,呈现形式符合报刊常规规范。 |
3 | “悦动天心·南城澎湃” | 围绕天心区南部融城片区的规划、建设、功能、影响、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等内容,进行深度解剖式报道,每期推出海报+图文的形式,全面展示南部融城片区的澎湃发展动能。共推出10期图文。 | 阁下天心首发,新湖南转发 | 南部融城片区系列报道,要求每期主题明确,海报与图文风格统一,能体现片区发展特点,按时推出。 |
4 | “悦业天心” | 以视频形式,推出探访青年创业者系列视频,讲述大学生创业者在天心这片热土的收获和故事。共推出10期,视频为主,每期2分钟以内。 | 阁下天心首发,新湖南转发 | 大学生创业系列视频,要求选点有代表性,故事真实生动,时长符合要求,画面和音效清晰。 |
5 | 学习强国上稿 | 重点稿件推荐到学习强国、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 | / | 重点稿件推荐时,要求做好内容适配,提高被采用几率,成功推荐后及时告知。 |
6 | “湘伴” 公众号刊发 | 天心区委要求,提供 1 次观察性内容服务:由区委(采购人)提出主题,成交供应商负责该次内容采写编辑与平台刊发推广,保障传播效果。 | / | / |
注:未涉及内容以采购人最终提出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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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
1. 验收方式: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规定及本合同条款约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 乙方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甲方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启动考核并验收。
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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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
1、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积极推动交流互访、信息互通、渠道与人才共建等各方面工作。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宣传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源、信息;严格遵守新闻出版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甲方提供的素材、稿件违反法律法规或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甲方负责承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报道误刊和错刊,由甲方承担责任,视为乙方已完成相应服务。
3、甲方有义务按协议规定按时结算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相关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本合同所指乙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罚金、赔偿金及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4、若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交付宣传推广成果,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需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按照合同总价的 [5]% 支付违约金,同时需承担因逾期交付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
5、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融媒体宣传推广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若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宣传效果不佳或产生负面影响,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协商确定或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若经两次整改仍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需退还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合同总价的 [5]% 支付违约金。?
6、成交供应商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给第三方完成。若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转包行为,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因转包可能导致的所有风险和。?
7、若成交供应商在宣传推广服务中使用的素材、创意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赔偿、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因声誉受损导致的经济损失等。同时,若因此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供应商需按照合同总价的 [5]%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8、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评估项目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资料收集、现场调研、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9、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应尽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否则,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或采购人须对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采购人支付的赔偿款、采购人为处理该侵权纠纷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损失概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予以赔偿。
10、成交供应商未按承诺的时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确认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处以每天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1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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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