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2026年牡丹江市公路桥梁排水总公司西十一北泵站、卡路1号泵站、卡路2号泵站、新安街西延泵站、东粮库泵站、开发区北区泵站6座泵站代维项目服务组织询比采购,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6年牡丹江市公路桥梁排水总公司西十一北泵站、卡路1号泵站、卡路2号泵站、新安街西延泵站、东粮库泵站、开发区北区泵站6座泵站代维项目服务
1.2 项目编号:0222FW******
1.3 采 购 人:牡丹江市公路桥梁排水总公司
******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31元(不含税,含其他一切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保证泵站机电设备的日常运行,机电设备的一级保养,泵站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安全。保证各泵站机电设备运行良好,满足抽排要求,特别是汛期排内涝的处置能力。(详见采购文件)
2.2 服务地点:牡丹江市区
2.3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承诺“若我单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不低于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因项目需求紧急,供应商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成交,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高压电工证人员至少2名。(提供合同、身份证和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具有一个类似维养、代维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次,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次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0日9:00至2025年12月15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牡丹江阳光交易平台(******)或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 ******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5.3 ******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 采购保证金金额:8198.00元(大写:捌仟壹佰玖拾捌元整)
6.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7:00
6.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2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5年12月16日8:30—9:00
7.3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9:00
7.4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3层开标室
7.5 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8、开启/评审时间及地点
8.1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评审时间:2025年12月16日9:00
8.2 开启/评审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3层开标室/评标室
9、其他补充事宜
9.1 采购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牡丹江阳光交易平台(******)、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9.2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项目报名期限内提出。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牡丹江市公路桥梁排水总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路106号
联 系 人:田坤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3层
联 系 人:田先生、胡先生
电 话:0452-5950215、5950213
******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