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4-111
一、招标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狮子山站岩溶整治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名称)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机构(供货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既有铁路狮子山站岩溶整治工程等工作内容等工作内容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既有铁路狮子山站岩溶区段注浆钻探,验证钻孔等内容,具体工作量详见招标文件。
四、工期
暂定70天。
五、项目地点
位于安徽省铜陵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2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已通过合规化审查,在铁四院运维公司备案入库。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请凭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2号楼)领取招标文件。
(二)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武汉杨园支行
账号:************1311
(三)评价原则:综合评分法。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4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送达地点: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2号楼、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768号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