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石灰加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应公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和调试时间。
《******有限公司石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2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文件(文号:兰环审[2024]160号)。项目于2024年12月27日开工建设,2025年3月10日主体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基本竣工。
该项目设备及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拟于近期进行调试,现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的规定,对本项目配套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予以公示。
调试日期:预计调试时长3个月,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李发欣,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或提出意见。
我单位(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