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25-2027年移动网分布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CITCC-ZJ25CT******。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25-2027年移动网分布系统集成和安装服务,包括中国电信浙江公司及所辖各级单位所发包的有源室分系统(含皮基站、移频MIMO、小基站等)的集成、安装服务和无源室分系统(含室内外分布系统、光分布、射频拉远设备等)的集成、安装服务。
(1) 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内11个地市。
(2) 项目性质:施工集中招标,资格预审。
(3) 技术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4) 工期要求:工期进度满足具体项目要求。
(5)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6)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集团、省、地市集采物资以外的地方性材料,其价格按本地当期信息价执行;若无信息价的,其价格按实际市场价执行。
2.3 框架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中标人执行规模未达到协议金额,招标人有权延长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若延长期内框架协议份额全部履行完毕,则终止框架协议。】
2.4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标段 | 名称 | 预估金额(万元,不含税) |
标段1 | 杭州 | 8000 |
标段2 | 宁波 | 5000 |
标段3 | 温州 | 3700 |
标段4 | 嘉兴 | 3000 |
标段5 | 湖州 | 2000 |
标段6 | 舟山 | 600 |
标段7 | 衢州 | 800 |
标段8 | 丽水 | 600 |
标段9 | 绍兴 | 2500 |
标段10 | 台州 | 2000 |
标段11 | 金华 | 2600 |
合计 | 30800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详见2.4条款】。
2.6 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不划分标段,进行统一资格预审,后续招标阶段按照11个标段进行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申请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5申请人应承诺若在本项目中中标,则中标单位不得进行转包、非法分包,招标人一旦发现中标单位有上述违规行为,则视为违约并且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且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3.1.6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条资质证书:
(1)标段6-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如申请人在后续招标阶段仅投标段6-8,则须满足该项要求)
标段1-5、9-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如申请人在后续招标阶段将投标段1-5、9-11中任一标段,则须满足该项要求)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则无需提供以上(1)资质;
②须提供有效的上述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1.7申请人投入项目服务人员须满足如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 不少于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申请人在后续招标阶段将投标段1-5、9-11中任一标段,则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中至少1人同时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3)拟投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1)申请人须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人员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若兼任,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予认可)。
3)后续招标阶段,标段1-5、9-11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标段分别配置,各标段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复用,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3.1.8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在中国境内类似移动网分布系统集成的施工业绩累计金额须达到500万元。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自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24个月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18个,按综合得分排名取前18个通过资格预审;
如综合排名前18个申请人中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申请人大于6个,则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申请人按综合得分排名取前6个通过资格预审,因此核减掉的申请人数量从剩余通过初步审查且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按综合得分排名递补,如递补不足18个按实际递补申请人数量为准。
(2)12个≤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18个,且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的申请人数量≥8个时,合格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否则资格预审失败,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12个,资格预审失败,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如申请人综合评分相同,则按“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在中国境内类似移动网分布系统集成的施工业绩累计金额”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符合资格条件相应标段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12个,或12个≤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18个但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小于8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09时0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 址:【杭州市将军路32号】 |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
邮 编:【310040】 | 邮 编:100079 |
联 系 人:【章工】 | 联 系 人:【张淼、童晨越、柯玲丽】 |
电 话:【0571-******】 | 电 话:【******(张淼)、******(童晨越)】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网 址:****** |
******银行: / | ******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
账 号: / | 账 号:************9452-0015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
******管理局】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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