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德高速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德高速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改革局以衡数政投资管理〔2025〕181号、武数政备字〔2025〕180号、武数政备字〔2025〕181号、衡桃数政投资备字〔2025〕300号、景发改交能备〔2025〕109号、景发改交能备〔2025〕110号、景发改交能备〔2025〕111号、景发改交能备〔2025〕112号、景发改交能备〔2025〕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衡德高速沿线,利用衡德高速收费站、服务区、高速边坡、互通等区域建设光伏电站,光伏建设规模约为51.81MWp。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利用衡德高速收费站、服务区、高速边坡、互通等区域建设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410亩,项目拟采用635Wp光伏组件,总容量为51.81MWp,交流侧容量为45.85MW。同时,在沿线5个收费站口拟配置充电桩系统,每个收费站口充电桩系统采用480kW一拖四智能群充,各站点配置相应的箱式变压器供充电桩供电使用,储能按直流侧容量15%,2小时配置7.6MW/15.2MWh。 项目总计9个并网点,拟采用“380V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35kV全额上网”相结合的并网方案,其中7处为0.4KV就近接入收费站或服务区配电室低压侧,2处为35kV全额上网方式就近变电站(110kV清凉店变电站、110kV王瞳变电站)。具体配置根据接入系统方案进行调整。 本项目25年运营期预计年均发电量为6318.167万kWh,年均利用小时数1219.5小时。 并网条件:采用“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方案,“全额上网”部分并入高速主路沿线35kV线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部分就近接入服务区或收费站箱变低压侧。以达到节能环保的良好效果。
2.2招标范围:衡德高速光伏发电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主要工作范围包含:前期手续、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装卸、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土建及设备安装等全部内容)、送出线路(包括征地拆迁、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相关手续办理)、调试、现场协调、电网公司协调、办理电网公司接入方案及相关并网手续、电力并网发电、电力质量监督、电力业务许可等手续、试运行、竣工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缺陷责任期等全阶段工程总承包的全部相关工作。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质量标准:合格。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0月,2027年6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实现投产运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须满足)。
3.1.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容量不低于50MW的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业绩(自身须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工作)或同时具有1项容量不低于50MW的光伏项目设计业绩和1项容量不低于50MW的光伏项目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1年(2024年度)审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曾在光伏发电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光伏发电工程合同被解除。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近三年内(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容量在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近3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容量在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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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12 09:00至2025-09-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有限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宫浩 电话:0311-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喜刚,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委员会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衡德高速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航空大厦19层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宫浩 | 联系人: | 李海峰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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