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电动搬运车采购项目(二次)(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编号:LZYW-2025-020;招标代理机构编号:LZZB25001-90)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0月10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含税):158320.00,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不含税):140106.19,增值税发票类型: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品牌:林德,产地:福建漳州,实施时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实施时间”的要求,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对招标文件是否完全响应:完全响应。单价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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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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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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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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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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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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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搬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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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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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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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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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第2******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含税):158780.00,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不含税):140513.27,增值税发票类型: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品牌:林德,产地:福建漳州,实施时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实施时间”的要求,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对招标文件是否完全响应:响应。单价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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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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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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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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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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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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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搬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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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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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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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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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公示期: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0日。
******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经济开发区开明路156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281号5号楼
邮 编:266000
联 系 人:关经理
电 话: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