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及产业设施工程)投资人+EPC+O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3 13:3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及产业设施工程)投资人+EPC+O(项目编号:dfzw
******015)已由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东审政投[2025]155批准建设,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90.00%、其他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方市八所镇临港产业园区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涉及疏港三路(园区六路至 G225国道段)、疏港二路(园区七路支路至园区九路段)、园区九路(疏港二路至纵向规划二支路段)、园区
******医院西侧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智谷路、园区七路(剩余工程量)、产业设施工程市政配套路共12个项目,道路总长度约14.28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绿化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医院西侧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医院北侧路,路线全长1430.479m。
2.疏港三路(十所村段):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红线宽度50m。路线呈南北走向,起于园区三路支路,止于既有园区五路,路线全长1640.796m。
3.纵向规划二支路(园区四路至园区五路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24m。路线呈南北走向,起于拟建园区四路,止于园区五路,路线全长1308.700m。
4.园区四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40m。路线呈东西走向,起于疏港二路,止于疏港三路,路线全长1158.497m。
5.园区四路支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 24m。路线呈东西走向,起于疏港二路,止于疏港三路,路线全长1260.191m。
6.疏港三路(园区六路至G225国道段):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红线宽度50m。路线呈南北走向,起于园区六路,止于G225国道,路线全长1714.757m.
7.智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18m。路线呈南北走向,起于园区九路,止于规划发展路,路线全长 2093.779m。
8.疏港二路(园区七路支路至园区九路段):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红线宽度40m。路线呈南北走向,起于园区七路支路,止于园区九路,路线全长633.898m。
9.园区九路(疏港二路至纵向规划二支路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千路,设计速度50km/h,红线宽度40m。路线呈东西走向,起于疏港二路,止于纵向规划二支路,路线全长730.746m。
10.园区十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40m。路线呈东西走向,起于疏港二路,止于G225国道,路线全长1559.242m。
11.园区七路(剩余工程量)贯通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红线宽度50m。路线呈东西走向,起于疏港三路,止于G225国道,路线全长188.981m。
12.产业设施工程市政配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24m。路线呈东西走向,起于疏港二路交叉口,止于规划创新南路,路线全长565.217m。招标控制价729,436,392.22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18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及产业设施工程)投资人+EPC+O;标段编号: dfzw******015001;控制价:******2.22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本次招标范围为通过社会资本合作方(投资人+EPC+O)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遴选合资公司的股权投资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的工程总承包方和产业设施工程项目的运营方。
2.6.1合资公司的股权投资
招标人与中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股权投资人)签署投资合作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股权投资人)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作为产业设施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初步实施方案)的投资主体,负责投融资、建设及运营,并承担市政配套工程二期项目的资金缺口责任。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其中:招标人持股51%、股权投资人持股49%。注册资本首笔资本 5,000.00 万元,在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实缴到位;剩余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在合资公司成立之日5 年内实缴到位。
2.6.2市政配套工程二期EPC总承包
2.6.2.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6.2.2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的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道路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迁改工程、土建工程、管网工程等所有图纸的深化设计及所需的相关专业设计)及施工图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编制施工图(含图纸深化设计)、设计施工驻场协调管理、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后续技术服务及设计咨询工作、配合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内容。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专人负责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的各项报批报建工作;完成所有项目道路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土建工程、管网工程等建设内容;及时做好有关部门检查及验收准备工作;完成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建筑安装阶段施工;完成竣工验收、竣工图绘制、工程移交、工程资料备案、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全部内容为准)。
2.6.2.3计划工期:总工期118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1095日历天。自监理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开始计算。
2.6.2.4招标暂定价:******2.22元,(市政配套工程二期项目工程设计费******.22元;市政配套工程二期项目建安工程费******0.00元)。
2.6.2.5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3项目运营方
2.6.3.1运营合作范围:一是招商代理服务。产业设施工程建设产出的独家招商代理商,提供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招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前期服务、招商平台搭建、招商代理服务等;二是委托运营。当运************有限公司组建运营管理公司,由运营管理公司负责产业设施工程项目资产的运营管理。
2.6.3.2运营合作方式:中标的运营合作方通过股权合作或委托运营的合作方式,负责产业设施工程的招商运营管理,具体合作方式以联合体协议、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等合同文件为准。
2.6.3.3产业设施工程规模为:总建筑面积236964.1 平方米,包含企业总部面积40704.1 平方米,产业配套面积99200 平方米,蓝******服务中心面积1500 平方米,公共配套面积1540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37240 平方米。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及市场化融资等,出资比例:100%。
				2.6质量要求:
					
标段1:(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项目总投资
根据《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及产业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审政投[2025]133号、《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东审政投[2025]155号,项目总投资为23.13亿元,其中:市政配套工程二期部分约10.44亿元(含建设用地费2.39亿元),产业设施工程部分约12.69亿元(含土地出让金约0.38亿元)。
本次招标为产业设施工程股权投资人及运营方、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资金来源:各类财政资金(含债券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政府投资90 %、其它10%。
2.8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投建运一体化”的合作模式,招标人作为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及产业设施工程)建设单位;招标人与中标方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并通过产业设施工程的投资收益平衡收回投资成本,招标人不承诺投资缺口的固定回报、兜底机制和合资公司的股权回购。
2.9其他要求: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450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投资能力、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运营管理能力,或者由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投资单位、运营合作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3.1.1投资能力要求: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成员各方)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近三年度要求的,以公司实际成立时间为准,按实际年限提供)。
3.1.2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下述设计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投标人);
3.1.3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下述施工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运营合作方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其他项目上没有担任施工负责人。
3.5 运营合作方负责人:具备运营管理工作能力及经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信誉要求:“中国执******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年11月03日 13时30分至2025年11月10日 17时3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ggzy/)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及产业设施工程)投资人+EPC+O):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0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24 8:30:00 ,地点为:******检察院六楼)东方开标室1。(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24 8:3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5-11-24 8:30:00******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等,支付地址:******/ggzy/。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东方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
/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
其他文件;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海南省东方市规划一路临港·公馆营销中心二楼
 | 
 地              址:  | 
******街道办海航豪庭南苑一区七栋1602房
 | 
| 联系人: | 
符工
 | 
 联     系     人: | 
 罗工
 | 
| 电   话: | 
0898-******
 | 
电              话:  | 
0898-****** 
 | 
| 招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 联系电话: | 
0898-****** |